公共服務並(bìng)不是一個新概念,以往國内外的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都有所涉及。但是從市場(chǎng)經濟發展和改革進程來說,公共服務又有新的更廣泛的内涵。近幾年公共服務已成爲我國政府改革的新理念,而且同我國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實際進程相聯系。
1.
公共服務是建設現代政府、推進政府轉型的核心理念
(1)
公共服務是政府治理的基本内涵。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通過提供公共服務和基本的公共産品,用以解決每一獨立的市場主體所不能解決的許多公共問題,包括公共政策、公共設施、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等等,保證和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實現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2)
公共服務的基本特點是非競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服務從功能方面可 以分爲蘭大類:維護性公共服務,如國家安全、行政管理和國防外交等;爲經濟 建設服務的公共服務,如政府爲促進經濟發展進行的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公平的市場競争秩序、公共宣傳推介服務等;社會性公共服務,如教育、社會保 障、公共醫療衛生、科技、環保等。公共服務也可以從性質方面分成三大類:監 督管理型公共服務,如國家行政管理;純公共服務,如義務教育、公共醫療、環 境保護;準公共服務,如宣傳推介、發展非義務教育、新聞出版等。
(3)
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是政府改革的基本目标。在我國經濟轉軌中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就是要爲全社會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産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務,以不斷滿足廣大群衆日益增長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在此基礎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當前,我國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已對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提出瞭具體的要求。
第一,政府應該(gāi)爲全社會提供公共産(chǎn)品和公共資源,不再以投資和形成國有産(chǎn)權爲自己的基本職能,而要以提供基本的公共産(chǎn)品爲政府的第一職能。
第二,調節市場(chǎng)經濟。政府調控經濟的最基本職能就是利用宏觀經濟政策調整總供給和總需求之間的平衡關系。政府對經濟的調控實際上是短期和中長(zhǎng)期兼顧、供求平衡和結構優化兼顧、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兼顧。
第三,實施有效的宏觀調(diào)控職能,用“有形的手”糾正市場(chǎng)失靈。
第四,全面承擔(dān)改革成本,不要把改革的成本轉嫁給(gěi)市民、農民和企業。
2.
公共服務是現代社會發展的内在要求
公共服務伴随著(zhe)工業化的實際進程。進入工業化以後,社會對公共服務的要求不斷增加,並(bìng)随著(zhe)工業化的加快而日益擴大。馬克思就曾經預料,進入工業社會用於滿足“共同需要”的那部分,“将會立即顯著增加,並(bìng)将随著(zhe)新社會的發展而日益增加”。就是說,随著(zhe)現代社會的發展,公共支出和公共部門的擴大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
(1)
公共産品的内在特征決定公共支出擴大的客觀規律。
一是公共産品需求的不斷擴大。就是說,随著(zhe)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 們對公共産品需求的彈性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多。由於(yú)現代社會的公共産品不 屬於(yú)人們生活的基本必需品,當人們的收入超過一定水平時,公共産品就變得越 來越重要,就越來越需要政府爲他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增長(zhǎng)就會對企業和私人的投資産(chǎn)生積極影響。
(2)
我國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以後,人們對公共服務的需求比以往任何 時候都要大得多。一方面,随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加快,經濟增長對社會發展的需求越來越大,企業的發展對改善公共環境、公共基礎設施的要求越來越強烈。 另一方面,人們的生活初步達到小康生活以後,對教育、醫療、衛生等方面公共 産品的需求不斷增加,不斷擴大。就是說,當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以後,無 論是經濟增長,還是社會發展,都對政府的公共服務提出新的要求。公共服務的 數量和質量,不僅對經濟的持續增長十分重要,而且對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也有重大影響。
(3)
良好的公共服務能夠保持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平衡關系。公共支出、公共産品的質量與數量既要适應經濟發展的要求,也要适應社會發展的要求。我國目前存在的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某些嚴重失衡問題,重要的是由於改革過程中存在著(zhe)重經濟發展、輕社會發展的問題。就是說,由於政府的公共服務不到位,造成瞭(le)社會發展的許多突出矛盾和問題。因此,實現以公共服務爲中心的政府轉型對我國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有決定性影響。
3.
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務是政府幹預的本質内容
著名的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提出,由於存在著(zhe)信息的不完備和市場的不完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並(bìng)不永遠都是高效率的,並(bìng)且可能造成社會分配的不公平,從而破壞社會凝聚力。因此,政府對市場的幹預是必要的,要找到市場與政 府界限的平衡點。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經濟的幹預能夠解決市場經濟自身的局限性和缺陷,從而更有效、更充分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更好地實現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目标。
(1)
要把政府對經濟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主要限定在公共服務範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爲瞭保證和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公平的經濟環境,政府對經濟實施的宏觀調控也是一種公共服務。這是因爲:
第一,政府對(duì)經濟的幹預是利用宏觀經濟政策和相關的經濟行政手段調(diào)整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關系。
第二,政府對(duì)經濟的幹預不是代替市場(chǎng)主體的作用,而是爲企業的發展提供公平競争的經濟環境。
第三,政府對經濟的幹預不是取代市場(chǎng)的調節功能,而主要是彌補(bǔ)市場(chǎng)的不足和缺陷。
(2)
經濟轉軌中要大大優化公共服務職能。經濟調節,不是對經濟的直接幹預,而是調節經濟比例關系、供求關系、短期與長期的關系。經驗證明,經濟轉軌,經濟調節的主要措施是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有效的宏觀調控;市場監 管主要是制定和完善經濟運行機制,創造良好的企業經營環境,保證企業和市場 的正常運營;社會管理的本質是社會發展和社會服務。要通過相關的經濟、行政、法律手段,保證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並運用公共政策促進社會發展和社會 進步。由此看來,無論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督、社會管理,其本質都是公共服務。強(qiáng)化公共服務理念和公共服務職能,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礎(chǔ)和前提。
(3)
我國有條件形成公共服務職能的優勢。無論是我國的經濟體制還是政治體制,都使政府有可能運用多種手段充分發揮作用。過去的問題在於,我們把這個優勢主要理解爲行政的手段,並且慣於採取直接的行政手段去解決日益複雜的經濟和社會矛盾。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不應當否認恰當運用行政手段的作用。問題在於,要把這個優勢更多、更好、更有效地轉移到提供公共服務上來。這樣,才能體現出這個優勢的本質特征,才能夠很好地解決經濟社會生活的矛盾和問題,才能夠得到老百姓的歡迎、企業的歡迎、社會的歡迎,從而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